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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阳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流程业务管理部

近期,USPTO调整了部分官费的收费标准,并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笔者就实用专利申请部分的官费调整前后的变化进行了对比,发现此次官费的调整趋势有利于微小实体。对微小实体(Micro Entity)取消了部分条目的官费,包括请求再公布的公布费以及请求口头听证的费用等等。但请注意,对于大实体(Large Entity)及小实体(Small Entity)企业来讲, 这些条目的收费标准与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 涉及微小实体免收官费的调整前后之对比(货币单位为美元,USD):

 关于微小实体

USPTO于2013年3月19日起实行微小实体的费用折扣,即如果申请人符合“微小实体”资格,则大部分的专利费用可减免75%。

申请人声明为微小实体时,除需要满足小实体的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递交本专利申请之前,不得以发明人身份提交超过4个美国非临时申请;

2. 在递交专利申请前一年的总收入,不得超过中等家庭收入的3倍;

3. 不得将专利申请转让给在递交专利申请前一年的总收入超过中等家庭收入3倍的实体。

另外,需特别注意的是:

1. 与声明为小实体不同,申请人声明为微小实体需在首次支付申请费用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2. 任何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获得微小实体资格或以小实体标准进行缴费的行为均被视为对官方的欺诈行为或尝试。

友情提示:上述收费标准的调整及微小实体的说明仅供参考。任何相关规定请以USPTO网站公布为准:

USPTO官费:https://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fees-and-payment/uspto-fee-schedule

微小实体相关: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s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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