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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洋 专利代理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重视并实施在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产品的外观设计由于可以在较短周期内获得专利权的保护,且其内容更容易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因此中国企业外观设计专利的海外申请量也处于大幅上升之中。

外观设计图片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美国与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均为中国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的主要目标国,两者对于外观设计申请的要求既有迥异之处,又有相互借鉴性,颇具探讨意义。在此,笔者主要针对美国和欧盟这两个国家/地区来谈谈其外观设计申请的图片准备及相关的申请策略。

【美国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及图片审查要求】

美国外观设计申请的申请文件包括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权利要求书及外观设计说明书(三者一般以PDF格式文件合并提交);其中,外观设计图片应包括立体图(展开图)和六面视图,六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权利要求书声明所请求的保护范围,说明书给出各图的描述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程序与发明专利申请基本一致,都需进行专利性实质审查,包括检索相关分类下的现有设计来核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除此之外,审查员对外观设计图片表示内容的清楚和完整性的要求相当严格,尤其在提交的图片为线条型图片的情况下,审查员会对线条所表示的产品形状的细节部分的清晰度进行审查。外观设计图片在审查过程中可能被指出的问题包括:缺少特定角度的视图、线条或者断线不清楚、不同的线条交错、产品立体感无法正确表示等等。

因此,美国外观设计申请的图片通常都需要进行清晰化和细化的制作。例如,在由产品设计图转换成递交版的PDF格式线条图的过程中,为确保线条对外观设计产品形状的正确阐示,线条清晰度和相关的线型选择均是在制图中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在制图工作中,除了要在设计图中合适地调整线宽和线型以符合上述审查的要求之外,在有利于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和保护的原则下,可考虑依照美国的制图规范,在视图中适当加入阴影线和曲面过渡线来提高轮廓立体感和视图可读性。

此外,还可考虑充分利用美国外观专利体系中的“部分外观设计”的概念来进一步拓展和增强外观设计的保护,亦即,如外观设计申请图片中产品的某一部分的轮廓线或其它图形元素为虚线或点划线示出,则这一部分会被声明为不请求保护的部分,同时也将不构成对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限制。通过这种方式,在图中以虚实线结合的方式来突出并保护核心设计部位/局部,将可能获得更为有利的保护范围。

此外,在实践中,一件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鲜少能包含多项设计(实施例),除非在同一件申请中包括的多项设计(实施例)之间“无专利性差异”(亦即,符合外观设计的单一性要求)。即便如此,作为在递交阶段降低成本并且尽可能覆盖更广的范围等方面的考量,可以考虑根据实际需求,使一件外观申请中包含有多项产品变型设计。但同时还需注意的是,由于美国申请文件有页数限制,在超出100页的情况下,多出的页数将收取超页费用(每50页以内收取200美元)。因此还可以在美国外观申请的图页中通过布置多幅视图来减少总页数,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欧盟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及图片审查要求】

与USPTO对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要求不同的是,欧盟外观设计(“共同体外观设计”)要求每一件申请包括至少一项外观设计,并允许在同一件申请中包含至多99项处于Locarno分类中同一大类下的外观设计,针对每一项设计需要提交至少1张、最多7张JPG格式的图片或照片;大体上,每一图片文件不应超过5MB,大小不应超过17 cm×24 cm、2008×2835像素(数据仅供参考)。另外,欧盟外观设计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是否满足递交申请的形式要求(包括:图片表示的内容是否符合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外观设计申请,即进行注册并公布,因此从申请到获得权利的时间周期较短。

在原则上,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同样要求图片具有良好的质量以清楚地显示所要保护的外观设计的细节,但主要应由申请者自己承担义务来确保这一点(欧盟的外观设计形式审查中极少会质疑图片的细节内容,这与美国的审查要求不同);此外,图片应当具有单一的背景,除显示所要表达的外观设计,不应显示与外观设计无关的内容。另一方面,与美国外观设计申请类似的是,欧盟外观专利体系中也可以利用由虚实线结合表示的“部分外观设计”来进行产品的保护。因此,申请人在准备欧盟外观设计申请的图片时,同样要考虑是请求保护某项产品的整体还是局部,并且可根据实际需求来考虑增加多种产品变型设计和多项扩展设计的可能性。

另外,在欧盟外观设计申请的制图工作中,如采用原始的线条设计图来制作JPG递交图片,需注意以下问题:在将设计图转为JPG格式图片时,较细的线宽虽能够确保线条密集时的清晰度要求,但也会导致例如线条色浅、清晰度不足和图形虚化的问题,使图片质量较低。同时,欧盟外观设计图片因有上文所述的像素的限制而难以通过提高像素数来保证足够的清晰度。为克服此问题,可采取在图形处理软件中将同一线条图层进行多次复制叠合的方式来制图。如此即便线条较细,其显示的色深和清晰度也能够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友情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作业中,请以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最新信息及相关规定为准。

【结语】

上文主要谈到利用产品设计图来制作线条格式的图片,但在实践中,外观设计申请也可通过渲染图或照片来进行申请和保护。根据笔者的理解和实践,“线条图”与“渲染图(或照片)”两种图片模式在外观设计的表达上各有利弊,且有一定互补性。而在允许提交相似设计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利用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图形表现方式,通过将两种图片各自作为同一申请的相似设计进行提交,来更全面地表达产品的外观设计。

最后,笔者还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海外外观设计申请要求中国国内优先权的情况下,外观设计图片的制作需要以优先权图片表示的内容为准。尤其是利用产品原始设计图制作外观申请递交图片的情况下,确保递交图片与优先权图片两者表示的内容的一致性,对于优先权的稳定无虞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国内优先权文件本身的质量,亦是某种程度上决定海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顺利与否的因素之一。

总体而言,一套理想的外观设计图片,不仅要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所要求保护的产品,还应要具备良好的观感并能够清晰地凸显所要保护的部分的特征,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外观设计的保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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