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炳哲 合伙人、资深专利代理人
机械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时,往往离不开附图。要清楚地示出附图并结合这些附图阐释技术方案,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给结构(如零件、部件、机构、单元等)取合适的技术名字,二是如何合理标注附图标记。
通常,我们会先基于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说明和附图,构思好所需要的所有附图,例如斜视图、主视图、侧视图、局部放大图、流程图、框图等;然后,对那些可能在说明书中提及的结构取合适的名字,并在附图中以合适的附图标记来示出,在标注附图标记时应注意指示线的使用。
1.结构的命名
原则上,按照审查指南的规定,应当使用本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对于自然科学名词, 国家有规定的(即全国科技名词委规定的), 应当采用统一的术语,国家没有规定的,可以采用所属技术领域约定俗成的术语(即行业术语),也可以采用鲜为人知或者最新出现的科技术语,或者直接使用外来语(中文音译或意译词),但是其含义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必须是清楚的,不会造成理解错误;必要时可以采用自定义词,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给出明确的定义或者说明。一般来说,不应当使用在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基本含义的词汇来表示其本意之外的其他含义,以免造成误解和语义混乱。
以下讲一讲自定义词。
自定义词可以遵照以下原则:
首先,考虑功能性限定术语。例如,旋转单元(机构、构件、部件)、按压单元(机构、构件、部件)、升降单元(机构、构件、部件)等。这里,旋转、按压、升降就是功能性限定词。
其次,考虑性能限定术语,例如,多孔性单元(机构、构件、部件)、弹性单元(机构、构件、部件)、挠性单元(机构、构件、部件)等。这里,多孔性、弹性、挠性就是性能限定词。
最后,考虑形状限定术语。例如,U形单元(机构、构件、部件)、圆形单元(机构、构件、部件)、环状单元(机构、构件、部件)等。这里,U形、圆形、环状就是形状限定词。
需要说明的是,功能性限定术语多出现权利要求中,此时应当确认该功能性限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为此需要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记载可以实现该功能的适当数量的例子。还有,采用形状限定术语时,应当考虑除了该形状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形状也可以获得相同功能。即使一时想不到,也不要忘记在说明书中提到“本发明不限定于该形状,可获得该形状所带来的效果的其他形状同样可以适用”等之类的描述。
2. 附图标记的标注
在专利申请文件中,附图标记的标注也不是随意的,应当遵循有助于理解结构关系的原则进行标注,合理的标注对结构的理解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暂称之为关系标注法。
例如,某装置包括A、B两个部分,这里对A部分用附图标记2,B部分用附图标记4。
A部分包括A1、A2、A3三个子部分,这里对A1部分用附图标记21,A2部分用附图标记22,A3部分用附图标记23。
B部分包括B1、B2、B3三个子部分,这里对B1部分用附图标记41,B2部分用附图标记42,B3部分用附图标记43。
A1子部分又包括A11、A12、A13三个子部分,那么可以将A11子部分用附图标记211、A12子部分用附图标注212、A13子部分标注213。
B1子部分又包括B11、B12、B13三个子部分,那么可以将B11子部分用附图标记411、B12子部分用附图标记412、B13子部分用附图标记413。
从上述标注方式很容易一眼就可以看出,附图标记2、21、211表示的结构之间,以及用附图标记4、41、411表示结构之间的所属关系。
总的原则是,即使不看说明书的具体文字说明,仅凭附图标记的标注就可以轻松分清此结构与彼结构之间的所属关系。
除了附图标记外,指示线的画法也有讲究的。以上述的某装置包括三级结构的情况为例,此时,对A部分结构可以采用“2”(2数字下方带有下划线)的方式表示(可以减少指示线数量),或者比通常的附图标记大一号且黑体(“2”)的方式表示。然后,对第二级结构,可以考虑用带箭头的指示线(或者用大括号)指示,而对三级结构,使用通常的指示线指示。需要指出的是,指示线越短越好(即附图标记尽量挨着所指结构标注),避免对正常结构的理解带来障碍,指示线与指示线不能交叉。以下两幅图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