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丽娟
为规范及精简申请程序,印度专利局以2013年专利法规为基础,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此修订专利法规已于2019年9月17日正式发行。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1.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2. 加快审查
3. 传送费用
4. 优先权英译文的提交方式
5. 专利实施报告(Form27)
下面将介绍修订部分的详细内容。
1.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修改前:申请人需要30日内提交Form1、签字文件及委托书原件。
修订后:专利申请的所有文件通过电子方式递交,包括Form1、签字文件及委托书仅提供电子扫描件即可。如专利局要求提供上述文件时,才需提供。提供文件期限为收到官方请求后15天内,逾期将视为未提交专利申请。
注:关于此点,因15天期限较短,为避免审查员临时要求导致文件不能及时递交,且我们暂时无法知道审查员究竟多少文件需要补交原件,建议暂时仍递交纸件。
2.加速审查
修改前:只有申请人为创业公司,或PCT国际申请选择印度专利局作为检索单位(ISA)或初步审查单位(IPEA)的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请加快审查请求。
修订后:加快审查范围有所扩大,符合下述条件的申请人也可申请优先审查:
1)小企业;
2)申请人或多名申请人中至少一名申请人为女性;
3)政府部门;
4)政府所有或控制的机构;
5)政府公司;
6)由政府完全或实质资助的机构;
7)属于中央政府通报符合要求的企业部门;
8)符合PPH协议资格的申请人。
需要注意: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套证明文件,以此为依据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3.传送费用
修订后,如下方式传送文件无费用产生:
1)通过e-PCT方式提交申请;
2)准备优先权文件认证副本并通过WIPO DAS进行传送时取消传送费;
3)所有国际申请传送费。
4.优先权英译文的提交方式
修订前:如优先权文件非英文,则应在专利局规定期限内提交英译文。如申请人不遵守此规定,未在官方要求的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英译文,将视作未要求优先权。
修订后:PCT进入印度时,申请人需在官方下发通知起的3个月内提交非英文的优先权文件英译文。未在规定期内提交优先权英译文,将视作未要求优先权。
5.专利实施报告(Form27)
修订前:
1)需要在专利授权后每年3月31日前提供专利实施报告;
2)专利权人或经授权的代理机构可签署Form27;
3)需提供许可和分许可的详细信息;
4)提供的文件可能被公开。
修订后:
1)专利申请授权当年无需提交,需要在授权后下一年起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专利实施报告;
2)专利权人和/或被许可人都有权签署Form27;
3)专利权人可以一起提交,被许可人需要分别提交;
4)提供的文件被强制公开;
5)表格内容有所更新。
此次专利法修订对于印度专利申请程序有重要影响,敬请大家注意,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后续是否有新的变化。上述内容为笔者在实际工作经验中总结,仅供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