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陆续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份民事判决书,由隆天代理的美国某聚合物材料公司在华子公司诉山东某新材料股份公司专利权属纠纷三起案件一审全部获得法院支持,法院判决涉案三件专利均归原告美国某聚合物材料公司在华子公司所有,该案阶段性胜利,为客户成功赢得涉案三件专利的所有权,避免知识产权流失奠定了良好基础。
案情简介:
本案,美国某聚合物材料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聚合物材料研发生产企业。为扩展在华业务,先后在大陆收购和设立两家子公司,曾通过这两家子公司(原告)委托山东某新材料股份公司(被告)加工生产聚合物材料——聚芳醚酮,并将公司技术人员孙某派驻被告处全程指导生产。后孙某从原告处离职,不久后即入职被告。原告在孙某离职后发现,孙某在原告处工作期间和离职后1年内,以被告的名义申请了数件专利,特别是本案的三件专利,与该员工在原告处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密切关联,这极大的影响了客户及其在华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后续研发生产工作。
案件难点:
隆天接受客户委托后,针对本案的三件专利,向法院提起专利权权属纠纷诉讼,要求本案的三件专利归原告所有。本案涉及高分子聚合物材料领域,技术相对比较复杂,证据资料时间跨度10年之久,且分散在美国、台湾、苏州、重庆等多地。同时,涉及研发、生产、企业并购、权利移转等多方面事实,各方主体繁杂,法律关系复杂。隆天律师通过在纷繁庞杂的邮件、会记纪要、文档记录、技术文件等资料中抽丝剥茧、化繁为简,针对诉讼主张筛选组织证据,针对被告的抗辩观点一一据理力争,最终,基于我们对证据的充分准备及精准的诉讼策略,本案一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三个案件的诉讼请求,判决涉案专利归属于原告所有。
典型意义:
本案美国某聚合物材料公司为相关聚芳醚酮材料的合成和纯化技术投入了巨大成本,历经多年的研发和实践,但最终却因为技术员工的离职而泄密,并丧失专利权,甚至还可能落入侵权风险之中。此次三件案件的初步胜利不仅为原告夺取了相关的专利权,更为其在捍卫知识产权权益的道路上,坚定了信心、鼓舞了士气,也为同类型案件的维权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本案,隆天接受客户委托后,组成了强大的专业团队,由隆天董事、合伙人徐擎红博士领衔,并由隆天合伙人张思悦、张福根博士、王小兵律师、臧云霄律师和隆天律师事务所朱俊跃律师组成案件承办团队。由隆天合伙人王小兵律师、臧云霄律师和隆天律师事务所朱俊跃律师作为客户的代理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隆天将凭借强大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在知识产权道路上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