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司法解释降低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扩充入罪情形,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入罪门槛,并将入罪数额从“五十万元以上”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针对司法解释新的变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将产生哪些影响,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王小兵律师接受北京交通广播电台采访并从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处理有哪些难点?
王小兵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处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依旧存在三个主要难点:1)取证困难,由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很多证据主要在侵权者手上,权利人取证相对困难;2)违法犯罪获利数额及权利人损失计算标准不统一;3)在现阶段法律框架下,由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定性标准不统一致使实际可操作性困难。
二、新的司法解释出台能解决哪些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
王小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侵犯商业秘密入刑和定性标准上统一认识共同发布新的司法解释,能切实解决如下问题,1)与现行其他法律标准统一,新增加的入罪情形,如电子侵入等,与新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现行法律在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在类型标准上实现关联统一;2)降低入罪门槛,使入刑更容易,加大了犯罪打击力度;3)将司法实践的做法纳入司法解释之中,细化了法律规定,使得可操作性增强,统一了司法认定的标准。
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有哪些特定意义和商业秘密领域案件处理带来哪些新的变化?
王小兵律师认为:1)由于入罪门槛降低,今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数量将会增加;2)通过严厉的刑事手段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行为,加大了我国对侵害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3)加大侵权违法成本,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体现了我国现阶段对知识产权强保护的政策导向。
针对热点知识产权问题,王小兵律师已多次接受北京交通广播电台、第一财经、央广网、中国知识产权报、Asia IP杂志等知名媒体采访,其代理的案件曾多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年度报告典型案例、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等。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法律团队在一如既往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将继续加深行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