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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隋萍 律师

域名纠纷产生后主要有三种救济方式:仲裁、诉讼和统一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由于仲裁程序一般依据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在纠纷产生之前或之后订立的协议中的仲裁条款,而域名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往往不存在这种协议,因此主要的救济途径还是诉讼程序和统一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与诉讼程序相比,统一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程序是一种便捷、低成本、高效的域名纠纷解决程序。本文对该程序进行简单介绍。

1、统一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依据

在全球范围内负责分配IP地址的国际组织叫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ICANN在全球范围内又授权了若干的域名注册商便于用户进行域名的注册,例如中国的万网、新网、时代互联等。ICANN对所有域名的管辖权来源于用户在注册域名时与域名注册商签订的协议,该协议中具有用户要服从该机构管辖的约定条款。而ICANN制定了统一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及相关规则,简称UDRP及UDRP规则,因此用户注册域名后就受到UDRP及UDRP规则的约束。

2、统一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管理机构

ICANN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指定了四家管理机构来处理域名争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美国国家仲裁论坛(NAF)、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及捷克仲裁法院(CAC)。其中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在北京、香港、首尔和吉隆坡四个城市设有秘书处。

每个域名争议的管理机构都设有专家名单,包括法学家、教授、法官、律师等,专家最终依据UDRP政策及UDRP规则对投诉人提交的域名争议进行裁决。

3、统一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程序启动

如果权利人认为某个域名侵犯了自己的商标、商号或姓名等权利,权利人决定启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来解决该纠纷,其需要提交固定格式的投诉书,投诉书中一般包含下述信息:争议域名名称、争议域名注册商名称及联系方式、投诉人的信息、被投诉人的信息、投诉主张、投诉依据的事实及法律理由、请求的救济方式以及选择相应的专家组等。

4、投诉人的投诉得到支持应满足的条件

根据UDRP政策,投诉人的投诉要得到支持,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2)争议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争议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因此,投诉人在填写投诉表格时,需要针对上述三点进行详细地阐述及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5、程序所需时间及裁决结果

根据UDRP政策和UDRP规则,在投诉人提交了投诉书并交纳费用后,域名管理机构将通过固定格式向被投诉人传送投诉书正式文本,并要求被投诉人须在20个历日内针对投诉人的投诉提交答辩书。如果被投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将会进行专家指定,并缺席审理。自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专家组将就争议做出裁决。一般来讲,从投诉人提交投诉到收到裁决,一般在三个月之内。如果投诉人的投诉得到支持,裁定结果将是“注销域名”或“转移域名给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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