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下午,隆天在欧洲的长期合作伙伴——欧洲Inspicos A/S事务所的两位资深合伙人Jan Simonsen和Jesper Thorsen先生到访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并与所内众专利代理人以及专利律师进行了座谈交流。
次日上午,两位律师在隆天几位合伙人的陪同下拜访了隆天在上海的客户,并进行了亲切交流。下午,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隆天协办的“欧洲专利申请实务”主题沙龙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两位欧洲律师和隆天的几位合伙人均出席了此次沙龙,两位欧洲律师作为主讲嘉宾还做了精彩的主题演讲。
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董主任发表了讲话,对培训中心做了介绍,并希望大家能学有所获。随后,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专利代理人冯志云女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隆天,并表示非常高兴参加沙龙,希望与大家多多交流。
我们就本次沙龙的演讲专题进行了文字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两位欧洲律师的演讲主要涉及了欧洲专利程序和与欧专密切相关的一些内容。
Jan Simonsen演讲
Jesper Thorsen演讲
一、欧专局检索报告后续程序
欧洲专利在申请以后,还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才可以覆盖38个EPC成员国。如果采取了相应步骤,可以把欧专叫做一揽子专利,因为其可以在许多国家生效。
如果得到了一个欧专,而没有采取这些步骤,则其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无效的。为了保护专利,一般希望覆盖所有国家,所以需要一些转化。
二、如何获得专利
一般流程:
检索报告-审查-审查通过-授权决定-授权日(3个月)-国家生效-异议阶段(9个月)-失效。保护期可以达到20年。
从这个角度讲跟中国的专利没有很大区别,唯一的区别是上述的3个月,这3个月要把欧专转化为欧洲各个国家的专利,这个时候还需要提供各种的翻译件。
欧洲一直没有决定用哪种语言,根据专利公约,说明书应用一种语言撰写,再翻译成其他语言,但是这是书面要求,但实际操作中会有所不同,有些国家已经不需要翻译件了。
三、如何影响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这主要看申请人在什么阶段会影响到他人或者他人会影响到申请人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影响欧专权利要求范围的因素:现有技术及争议,申请人提供;检索、意见;第三方;异议;集中的缩限、撤销;来自各国的国家复审;来自国家的国家撤销。
四、第三方意见
流程:检索报告-审查-批准-授权决定-授权日-异议阶段-最终决定-失效
第三人可以根据欧专公约115条提出意见,直接在网上匿名提出而不需支付费用。
五、异议
期限为9个月,但还可能涉及各个国家的日期,异议期也可以决定专利到底是被取消还是被缩限。但是此时作为异议程序的一部分,可能比提出第三方意见更复杂一些,此时需要缴纳费用,并且对形式有严格的要求。因为异议过程中作为整个程序的一部分,需要知道姓名,而有些公司不希望被知道,则用类似稻草人之类的称呼。这个异议对所有成员国有效,基本对所有成员国有效,只是不能对清晰度等提出异议。
六、集中缩限
流程:检索报告-审查-批准-授权决定-授权日-异议阶段-失效
七、欧洲专利的撤销
这里主要讲欧专可以在各个国家如何对专利权人进攻,专利权人有权对权利要求修改从而缩限,另外在国家层面也可以在授权后要求复审,但是国家复审只在部分EPC国家才有。作为第三方在上述国家只有通过复审才可以进行攻击,还要支付官方的费用,形式在不同国家也不尽相同,但是如果通过国家复审攻击,要在异议阶段之后去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其专利,可以启动国家撤销程序。
八、各个国家的单独程序
授权后程序:
但无时间限制,欧专局的异议,无正式优先。法院可能是专门法院也可能是非专业的,撤销程序可以与授权案件合并处理,需要一大笔官费。
制定法定代表人或欧专代理人:
欧专公约第138所限定的可能的异议内容:新颖、创造。可以看到异议后在提出质疑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
整个沙龙活动持续两个小时,近40位参会者中,既有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也有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工作者。演讲结束后,两位欧洲律师分别回答了听众提出的问题。最后,本次沙龙在听众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