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阳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流程业务管理部
印度是发展中国家的典型代表之一,其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早,比中国早100多年。对于在印度请求专利申请保护的实践,我们曾向大家介绍过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的一项信息报告义务,即:提交相关案件状态汇报(Form 3)。除此之外,在印度专利授权之后,专利权人也有一项信息报告义务,即:提交印度专利使用情况说明,通常称为“Form 27”。今天,笔者将在这里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项义务的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印度《专利法(1970)》第146(2)章的规定,印度申请授权后,在专利权有效存续期间,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须每年度向印度专利局报告该印度专利在印度实施的信息的义务,即专利的使用情况。
需提交的表格:
Form27,其全称为“授权专利在印度的生产及使用情况说明”(Statement Regarding the Working of the Patented Invention on Commercial Scale in India),简称“印度专利使用说明(Working Statement)”
提交时限要求:
印度专利申请授权之后,申请人应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印度专利局提交FORM27,说明上一年度的专利生产及使用情况。例如,专利权人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需说明2016年其印度专利的生产及使用情况。
声明的具体内容:
该声明涉及已授权专利在印度境内生产或经营的状况。
• 如果该专利已进入生产或经营,需说明:
该专利产品的产量及价格
在印度从事生产,或从其他国家进口(给出国家的具体信息)等
• 如果该专利尚未进入生产或经营,则需说明:
尚未进行生产或经营的原因
对该专利申请的开发进行到的阶段
Form27的样式:
以下为从印度专利局网站下载的Form 27,供大家参考。
不提交Form27的后果:
印度《专利法(1970)》第122条对违反第146条作出了规定,对于没有或未能提交专利实施报告的权利人进行如下的惩罚措施:
• 如果专利权人拒绝或未按时提交该声明,则将面临1百万卢比(约合人民币11万元)的巨额罚款
• 如果专利权人在提交该声明时提供虚假信息,将受到最高达6个月的监禁处罚,或者罚款,或者二者并罚
以下为印度专利法的相关链接,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对此进行阅读、学习和参考。http://www.wipo.int/wipolex/en/text.jsp?file_id=128091